景德镇陶瓷学院总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23 admin
景德镇陶瓷学院总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总值班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值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党委(院长)办公室是学校总值班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总值班的人员安排、督促检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都有参与校内总值班的义务。
(一)总值班人员组成原则上为:校领导,处级干部。
(二)总值班排班原则为:每天安排一名校领导为带班领导,两名处级干部为值班人员。
三、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部门的值班安排表应于每个值班月开始的前三天报党委(院长)办公室。
四、值班职责
1.巡查校园,深入师生,排查管理服务、校园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协助学工、保卫等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2.督查学工、保卫等部门夜间值班制度的执行,指导其值班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3.紧急事项由带班校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调查处理。当日不能解决的,由所属部门及其分管校领导负责后续事项的处理。重大事项需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五、其他
(一)值班地点:新校区校园。
(二)值班时间:晚上19:00-21:00。特殊时期的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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