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会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25 admin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加强我校会务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务工作范围
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服务,其工作范围主要有: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全校性(表彰、工作安排等)工作会以及校领导交办召开的其他会议。各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由本部门负责会务工作。
二、会前准备工作
(一)会议组织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与主管校领导商定会议议题,准备必要的会议材料,并提供相应决策方案。
(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议题及组织者、主持人后,报校长办公室并统一安排在每周“全校性会议及活动安排”上。若临时召集会议,可另行打印通知或电话通知,会议组织部门要落实好到会人数。(会议的组织者若是多个单位时,要明确各自的职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
(三)各部门接到会议安排表或会议通知后,相关部门办公室人员应及时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及时向会议组织部门反馈信息,经会议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换其他与会人员。
(四)会议组织部门根据会议需要,可与后勤部门联系安排车辆接送与会人员。
(五)会议组织部门要根据会议的要求做好会场布置。包括:会场环境卫生,桌椅摆放,领导、来宾座次安排,音响、摄影、摄像、录音、灯光、冷暖设备(空调、风扇等)等器材、工作人员的准备,会标张贴、悬挂,茶水、茶具,鲜花摆放,会议所需材料准备,其他需要准备的事项。会场布置完毕,会议组织部门领导要检查布置情况,查漏补缺。
三、会中服务工作
(一)会议组织部门在会议开始之前派人到会场,对会场准备工作做最后检查。会场有空调要提前5—10分钟开好空调。
(二)会议组织部门准备签到本,给与会人员签到。
(三)会议组织部门派人分发材料,上茶水。
(四)会议组织部门要派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会议内容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记录,重要内容要记清原话;用速记号记录的,要及时整理,防止遗忘;记录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笔;记录纸两边、上下要适当留空,便于装订存档。
(五)必要时可与党委宣传部联系安排摄影、摄像及录音工作事宜。
四、会后相关工作
(一)安排车辆送与会人员。
(二)将会议记录交校长办公室统一存查,待年度归总存档档案馆。
(三)会议若需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的,会议组织部门要拟好文稿,送党委办公室按公文处理办法印发。
(四)会议形成的决议,由会议组织部门协调落实。
(五)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部门要派人清理会场,关好电源、门窗。借用非校长办公室管理的其他部门的会场、会议室,要配合会场、会议室所属部门搞好清洁卫生。
(六)为严肃会纪会风,对会议迟到、无故不参加会议的部门与会人员将予以通报。
五、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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