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05/20 admin
本网讯5月18日下午,我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湘湖校区国际学术报告厅召开,校领导郭杰忠、江伟辉、胡林荣、叶观荣、刘小丽、吴本荣、宁钢出席,全校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郭杰忠主持。
党委书记郭杰忠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的前提是支持、保护和鼓励党的领导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干事创业。要在国家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严格要求党的干部,又要使党员干部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借助相应的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同时准确核实为官不为的现象,并进行严肃处理。
郭杰忠强调,党组织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是对党真诚,个人事项报告,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学校党委、纪委的事情。任何党员干部在涉及到婚丧嫁娶等相关事宜时都必须填写报告,做出切实承诺,最后兑现承诺。
校长江伟辉传达了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建立教育引导机制,把改革创新、担当有为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健全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考评机制,大力营造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建立核实保护机制,建立重大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制度,及时消除信访负面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障申诉权利;三是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免予追责的条件,规范免予追责的程序,强化免责结果的运用,严明容错免责的纪律;四是要建立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措施,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加强组织调整,公开通报为官不为典型事例,对因不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党员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
纪委书记叶观荣传达了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他谈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实行“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的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借机敛财;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应当文明节俭办事。若存在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或违背报告内容和承诺操办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会议还就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作了介绍,并对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相关事宜作了具体部署和说明。
会上,校党委书记郭杰忠、校长江伟辉向学校党委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委副书记胡林荣代表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郭杰忠签订承诺书,纪委书记叶观荣向党委书记郭杰忠签订履行监督责任承诺书,副校长刘小丽代表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向校长江伟辉签订责任状,学校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党委书记、校长签订了承诺书、责任状。
上一条:我校召开校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